職權範圍
主席
人事委員會副主席
李漢祥先生
副主席
一名非教職員的校董會成員
李劉麗卿女士,榮譽勳章
成員
校董會成員
(最多三名,包括一名由教職員互選產生的教職員代表)
陳家承教授
何建宗博士
秘書
人力資源處處長或代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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