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权范围
主席
校董会主席
黄友嘉博士,金紫荆星章,太平绅士
成员
非教职员的校董会成员
(最多三名,其中一名属非教育界成员)
陈浩华教授
教务委员会成员
(最多三名,由教务委员会选出并由校董会委任)*
校长
秘书
副校长(行政)或代表
副校长(行政)
* 每届任期为两年,最多可连任两届总共四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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